发布者:本地宝 | 发布时间: 2017-05-04 10:36:46 | 点击量:6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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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内普通高校新毕业大学生或5年内985、211院校新毕业大学生,免于资格审核。
普通高校新毕业大学生给予1年租住过渡期;985、211院校新毕业大学生给予2年租住过渡期。
注:过渡期满,按照我市公租房准入条件重新进行资格审核。
过渡期内,租金标准执行廉租住房租金(建筑面积2.89元/平方米)。过渡期满,根据公租房资格审核情况重新确定租金标准。
新毕业大学生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到公租房项目现场或住房保障部门指定地点直接办理分配入住手续。
地 址:西安市西大街116号房产交易大厦
联系电话:87619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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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期内,新毕业大学生可随时在公租房物业服务企业申请办理退出手续。过渡期满,经审核不符合公租房准入条件的,不强制退出,可根据大学生意愿,自行选择办理退出手续或按照市场租金重新签订租住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