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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计税方法的选择

发布者:中华会计网 | 发布时间: 2017-02-22 16:23:37 | 点击量:4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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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纳税人:

  (1)选择一般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适用税率为6%。

  (2)选择差额征收(必须同时适用按5%税率的简易计税办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

  (1)选择一般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适用税率为3%。

  (2)选择差额征收(必须同时适用按5%税率的简易计税办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小结:选择差额征收的必须同时采用简易计税方法,简易计税的税率为5%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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